司法機構概覽
東川特別市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及立法機關,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委員會建議委任各級法官,以確保司法獨立。東川法院享有終審權,東川終審法院為本市最高司法機構。
東川法院制度由高至低依次為:終審法院、高等法院(上訴庭及原訟法庭)、區域法院、裁判法院及各專門法庭(包括土地審裁處、小額錢債審裁處、勞資審裁處等)。
法庭服務
- 案件查冊及訴訟文件查閱
- 法庭旁聽安排(多數案件公開進行)
- 法庭傳譯服務(中、英文及手語)
- 小額錢債申索登記服務(索償金額不超過75,000元)
聯絡司法機構
司法機構政務處:東川特別市中區法院道1號
電話:101-700-4567
傳真:101-700-4568
市民如需查詢法庭事宜,建議優先聯絡司法機構政務處,或前往任何一間裁判法院服務台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