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申請
非本市永久居民如擬在東川長期居留,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適當的居留許可。東川特別市設有多種居留類別,包括就業居留、投資居留、家庭團聚居留及就學居留等,各類別均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及有效期限。
一般申請須提交護照、申請表、財政能力證明、健康聲明及相關支持文件。申請處理時間視類別而定,一般為15至45個工作天。
申請永久居留資格
在東川合法居住滿七年,且在此期間沒有違反任何居留條件者,可申請成為東川特別市永久居民。永久居民可享有與本地出生居民相同的大部分公共服務及福利待遇,並有權在東川居留及工作,不受任何附加條件限制。
非本地居民常用服務
- 居留許可申請及續期
- 工作簽注申請
- 子女入讀本地學校手續協助
- 翻譯及法律援助轉介服務
- 融合東川文化的迎新輔導計劃
如需諮詢,可聯絡入境事務處(電話:101-100-2000)或前往全市任何一間新移民服務中心。